在您指定要還原的 Exchange Online 資訊之後,請針對選取的內容定義還原選項。
請採取以下步驟:
還原至原始位置
將郵件資料還原到您進行備份的同一位置。
附註:
還原至替代位置
將郵件資料還原到另一個信箱或原始信箱中的另一個資料夾。當選取此選項時,您可以瀏覽並選取目標。
略過項目,而且不會還原
略過項目,而且不會還原。
預設:略過項目,而且不進行還原。
覆寫目標中的項目
覆寫目標中的項目。
附註:如果從 [還原目標] 下拉式清單中選取 [還原至原始位置] 選項,則可以使用 [如果項目已存在於目標] 下拉式清單。
還原選項即會定義為還原 Exchange Online 資訊。
Copyright © 2014-2021, Arcserv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