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数据库文件选项可以:
您可分别或使用移动规则将文件移动到磁盘上的其他位置。 移动规则可应用于整个数据库、单个文件组或事务日志或单个文件。 您可指定各种规则,以将文件移动到特定驱动器、目录路径;或重命名文件和彼此间的所有依存关系。 如果您要在数据库或文件组级别重命名文件,则可使用通配符模式指定文件名更改。
更改数据库文件的位置
适用于数据库级别。 清除对驱动器号、路径和文件名的所有更改。 在选择该选项后,您必须还要单击“应用”按钮以使更改生效。
适用于数据库级、文件组和事务日志级以及文件级。 根据执行备份时文件的位置,将请求的更改应用到驱动器号、路径和文件名。
适用于文件组和事务日志级以及文件级。 根据已进行的更改,将请求的更改应用到驱动器号、路径和文件名。
例如,如果要将以 Group 开头的所有文件重命名为以 Member 开头,请在该窗口项中输入“Group*”,然后在“重命名为”窗口项中输入“Member*”。
更改即应用到树。
注意:如果您进行了其他选择或没有应用更改就关闭了“代理还原选项”对话框,那么所做的选择将丢失。
如果您指定的规则导致两个给定的文件在磁盘上具有相同的物理位置,则在对话框的底部以及树中受应用该规则所影响的文件和对象旁,将显示一个红色指示标记。
注意:如果您在使用通配符模式来重命名文件,而原始文件名的模式与要应用该模式的一个或多个文件不匹配,则在对话框的底部以及树中受应用该规则所影响的文件和对象旁,将显示一个黄色指示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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