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資料庫檔案] 選項可進行以下作業:
您可以把檔案個別移動到磁碟上的不同位置,或使用移動規則。 移動規則可套用到整個資料庫、個別檔案群組或異動日誌,或套用到個別檔案。 您可指定規則把檔案移動到特定磁碟、目錄路徑,或重新命名檔案;各動作都可獨立進行。 若您要重新命名整個資料庫或檔案群組的檔案,請使用萬用字元模式指定檔案名稱變更。
變更資料庫檔案位置
可用在整個資料庫。 清除磁碟機代號、路徑與檔案名稱的任何變更。 您必須在選取本選項後按一下 [套用] 按鈕,變更才會生效。
可用於整個資料庫、檔案群組與異動日誌,以及檔案。 根據執行備份時檔案的所在位置,把必要變更套用到磁碟機代號、路徑與檔案名稱。
可用於整個檔案群組與異動日誌以及檔案。 根據已經完成的變更,把必要變更套用到磁碟機代號、路徑與檔案名稱。
例如若您要把以 Group 開頭的檔案全部重新命名為 Members,請在欄位中輸入 Group*,並在結果欄位中輸入 Member*。
如此即會將變更套用於樹狀目錄。
附註:若您選取其他項目或關閉 [代理程式還原選項] 對話方塊而未套用變更,則會失去選取範圍。
若您指定的規則導致兩個檔案在磁碟上有相同的實體位置,則對話方塊的底部、樹狀目錄中受影響的檔案以及套用規則的物件旁邊,也都會出現紅色指示標誌。
附註:若您使用萬用字元模式重新命名檔案,且原始檔案名稱的模式不符合要套用的一個以上檔案,則對話方塊的底部、樹狀目錄中受影響的檔案以及套用規則的物件旁邊,也都會出現黃色指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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