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至主要内容 | 返回主页 |
| 文档反馈 |
总目录 | ||
Arcserve® Unified Data Protection 5.0 版 |
法律声明
此联机帮助系统(“系统”)仅供您参考,随时会由 Arcserve 更改或撤消。
未经 Arcserve 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复制、转让、翻印、透露、修改或转录本系统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本系统属于 Arcserve 的保密和专有信息,受美国著作权法及国际公约的保护。 您不得透露本系统,或将其用于其他用途,但在您和 Arcserve 就与本系统相关的 Arcserve 软件(“Arcserve 软件”)的另立协议中允许的用途除外。 本声明中的条款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此类协议。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您是 Arcserve 软件的授权许可用户,仍可制作本系统的一个副本供您及您的员工内部使用,但所有 Arcserve 版权声明和标识必须附在副本上。
制作本系统副本的权利仅限于 Arcserve 软件许可协议的有效期内。 如果该许可因任何原因终止,您应负责通过书面文字向 Arcserve 证明本系统的所有副本和部分副本已被销毁。
在所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RCSERVE 按照“现状”提供本系统,不附带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适销性、适用于特定目的或不侵权的默示保证。 CA 在任何情况下对您或其他第三方由于使用本系统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都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投资受损、业务中断、信誉损失或数据丢失,即使 CA 已经被提前明确告知这种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
本系统的制造商是 Arcserve。
仅提供“有限权利”。美国政府使用、复制或透露本系统受 FAR Sections 12.212、52.227-14 和 52.227-19(c)(1) - (2) 以及 DFARS Section 252.227-7014(b)(3) 的相关条款或其后续条款的限制。
版权所有 © 2014 Arcserve。 保留所有权利。 此处涉及的所有商标、商品名称、服务标志和徽标均归其各自公司所有。
本总目录包含超越 Arcserve 管辖范围的外部网站链接。Arcserve 对这些外部网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arcserve.com |
版权所有 © 2014 Arcserve。 保留所有权利。 |